关于推荐评选公司2014-2015学年校级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员工标兵、优秀员工干部标兵及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0      浏览次数:198

全院同学: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16号文件精神,深入发现、挖掘老员工先进典型,树立公司老员工群体内的先进榜样,展现公司青年员工崭新的精神风貌,校团委决定今年继续在公司内开展上海电力公司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活动,具体评选程序按照《上海电力公司员工手册――老员工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
   评选、推荐的对象为二、三、四年级本科生,二年级研究生
二、评选时间
   2015年11月10日-11月15日
三、评选推荐标准
    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员工标兵、优秀员工干部标兵和先进集体
(1)优秀员工的评选
   评选推荐基本条件:
   a) 在2014-2015学年中获得奖学金;
   b) 在2014-2015学年中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员工标兵、优秀员工干部标兵和先进集体的评选
   评选条件:
   a) 凡在公司、公司及班级担任员工工作、2014-2015学年成绩绩点排名前50%的员工干部均可申报校级优秀员工干部荣誉称号,担任员工干部时间需满一年。
   b) 申报校级优秀员工标兵的同学必须曾获得过校级优秀员工荣誉称号;
   c) 申报校级优秀员工干部标兵的同学必须曾获得过校级优秀员工干部荣誉称号;
   d) 在2014-2015学年中班级成员无任何违纪处分情况的本院2012-2014级所有班级均可申报校级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四、评选推荐名额
1.  优秀员工33名(每个班1个确定名额、1个机动名额)、优秀员工标兵2名;
2. 优秀员工干部4名、优秀员工干部标兵1名;
3. 先进班集体名额4个。
以上所指员工数、班级数均不包括一年级新生数和一年级的班级数。
五、评选推荐方式
1) 优秀员工由各班评选推荐;
2) 员工标兵、优秀员工干部、干部标兵由个人自荐,填申报表;
3) 先进班集体由班级自荐,填申报表。
六、评审推荐的时间安排
1. 11月10日-11月13日:组织校级先进个人和集体的申报、评选工作,申报表自行下载;
2. 11月13日- 11月16日:公司员工工作领导小组在公司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初审、推荐;
3. 11月17日- 11月19日:公司公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获奖名单及优秀员工标兵、优秀员工干部标兵推荐名单。
七、表彰及奖励公司将在“一二•九”期间召开表彰大会,给予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八、材料上交时间及方法
1. 优秀员工:班内评选推荐,由组织部干事监票并汇报评选结果;
2. 其他自荐评优项目:申报表材料上交时间:
11月14日前将电子材料上传组织部邮箱jsj_zzb1@126.com,过期不候;
3. 以上表格请在院组织部邮箱中红旗邮件下载(因近期网络迁移原因,无法上传附件,请需要者联系团支书咨询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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